关于我们

盈科律师事务所简介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在北京,在中国大陆拥有59家办公室,覆盖54个国家的114个国际城市。盈科有10000余名员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盈科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逐步形成了由专业律师人才、专业市场人才、专业管理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 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

盈科广州分所简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扎根于千年商都——广州,分所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三层,鼎立珠江新城CBD东南核心商务版块,中央级商务区中心之心,无缝联接世界级商务圈层,瞬息掌控全球商务态势。与K11商场、 环球都会广场、丽丝卡尔顿酒店无缝快捷联通,形成逾百万平方体量的巨型商业综合体,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尽享珠江新城繁华。办公面积近7000平米,设有近整层的接待区,高档咖啡厅、中式贵宾室、西式贵宾室、大会议厅等商务洽谈专区,视野开阔、环境优雅。

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简介

本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疑难刑事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法律诉讼业务简介

服务团队主要由盈科广州资深律师组成,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

团队简介

杨泳仪律师

杨泳仪律师

法学与工商管理双专业本科学士,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许丽洁律师

许丽洁律师

从事法律职业工作近10年,擅长劳动人事,各种合同,房产土地,婚姻继承,公司合伙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防控领域,尤其是在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等各种合同纠纷有较高造诣,诉讼经验丰富。

陈锐娜律师

陈锐娜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已十余年,办理了多件刑事案件、诉讼案件,在处理刑事无罪辩护、有罪的罪轻辩护、缓刑等专业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戴允丝律师

戴允丝律师

中共党员,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经验丰富,从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并在执业期间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合同经济、房产等类型案件。

服务优势

我们团队整合优质资源,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品牌优势

ALB2020年亚洲规模最大30家律师事务所,位列第一。

规模优势

在中国大陆拥有92家分所,盈科全球法律服务体系已覆盖海外83个国家的145个国际城市。成立20年来,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专业优势

致力于在每个领域都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和优质的服务,专业部门众多,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服务优势

规范的客户服务流程,专业律师的贴心服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及个人隐私。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律师,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方案。

地域优势

广州分所作为中国华南区总部,辐射珠三角及港澳地区,与各地分所形成优势互补,共享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

环境优势

办公面积近7000平方米,总共三层的办公面积,设专层接待区及各类功能区。

资源优势

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律师及众多的学术实务界专家亦可为客户提供各类有效资源。

文化优势

为客户提供各种高端法律培训服务,客户可以参加我所举办的各种法律培训及沙龙,享受高端的额外法律服务。

常见服务报价

>>>>法律咨询

  • 电话法律咨询
  • 微信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 起草、审查文书内容
  • 包括多次修改

>>>>会见服务

  • 看守所会见
  • 寄送物品

>>>>常规诉讼代理

  • 资料分析
  • 开庭流程
  • 执行跟进

>>>>提成式诉讼代理

  • 资料分析
  • 开庭流程
  • 执行跟进

法律顾问委托

  • 法律支援和解答
  • 方案分析
  • 案件推动和跟进

常见问题解答

家属能否会见嫌疑人?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后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取保候审条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取保候审,必须与刑诉法第65条、第74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第37条、第3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63条、第66条结合起来使用。具体可按下列许可性规定办理: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嫌疑;2、可能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查的;6、已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中的被告人,有的在一审宣判羁押已达到或超过判刑期的等情形。

什么是“诉讼时效”?

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刑事审理有什么步骤?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

案例分析

2021年成功不予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团队经办案件

(1)2021年(荔湾区)担任荣某某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刑拘抓捕时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检察院呈捕期改变罪名为“涉 […]

毒品类犯罪部分经办案件

1、2016年至今(番禺区)林某伟等4人涉嫌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中,担任李某运输毒品罪第 […]

经济类犯罪部分经办案件

1、2021年(天河区)担任殷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辩护人,经有效辩护,法官中止第一次庭审调取新的证据,第二次开庭得 […]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部分经办案件

1、2021年(荔湾区)担任荣某某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刑拘抓捕时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检察院呈捕期改变罪名为“涉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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