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某勇、刘某、张某胜等19人组织卖淫罪,陈律师作为张某胜的辩护人,成功将罪名辩为协助组织卖淫罪,轻判一年九个月;
2、喻某某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后成功辩为“免予刑事处罚。”3、王某泉,贩卖毒品罪,最终轻判一年;
4、李某,运输毒品罪两公斤有余,此案历时两年有余,最终判其无期徒刑得以保命;
5、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轻判两年;
6、林某钦,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最终轻判三年;
7、王某江,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上千万,经过一年半的诉讼程序,最终轻判一年十个月;
8、代理的其他刑事案件:吴某忠,贩毒罪、谢某颖贩毒罪、张某故意杀人罪、张某传播淫秽物品罪、赵某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等,都得到了轻判,当事人及其家属都很满意。